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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賽規則
比賽目的是要比試各賽員的飛機製作技術和操作技巧,發揮各機師們的無限創意。比賽分靜態和動態兩部份進行。評審員會根據參賽飛機的靜態和動態表現來評分。
靜態之評分主要計算飛機的製作技巧,創意性及美觀程度。 評分之計算會傾重於飛機的創意及概念之創新。
動態之評分將會是;先做兩個指定動作,再來兩個自選動作。評審員會以動作之流暢性來評分。
參賽飛機將會有下面規定:
1) 飛機不能有動力推進,
2) 必須要是自製飛機,材料及尺寸不限。 可接受套件木機 ( Wooden Kit),但必須附上證明是自已組裝,
3) 參賽飛機 必須能滑翔飛行。
視乎參賽人數,評審員將會是三至五位資深飛行員。 獎品會是冠、亞、季獎狀。
若參賽人數少過六位。
比賽會廷期舉行。有興趣參加的請在12月1日前通知主審
Ken Ma。
比賽日若風太弱而不能飛行,比賽會如期舉行。
但全体賽員之動態評分會以下面的方法計算:
- 附上一張飛機的飛行中相片,再加一個證人,證明飛機的確有滑翔飛行之能力。 得 4 分。
- 只附上一張飛機的飛行中相片。 得 2 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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沒有附上飛機的飛行中相片,但有一個證人,證明飛機的確有滑翔飛行之能力。 得 1 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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沒有附上飛機的飛行中相片,亦沒有證人,證明飛機的確有滑翔飛行之能力。 得 0 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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